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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播剧场使用管理规定

2016-12-22  点击:[]

演播剧场是学院举行大型会议、学术报告(讲座)、比赛、演出等重大活动场所,为做好剧院的管理与使用工作,保障剧院使用的安全,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设备管理

1.学院由专人负责剧院设备、设施(音响、灯光等)的保管、操作、维护及保养。(参考《电教中心岗位职责》《剧院灯光设备操作规程》《剧院音响设备操作流程》)

2.每次使用前后,剧院管理人员应对各种电器设备及输电线路情况进行检查。

3.在使用过程中,如设备出现问题,管理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尽早维修,以保证贡院大剧场的正常使用。

4.无活动时,要及时关闭总电源,做到人走灯灭。

二、使用规定

1.凡要求使用贡院大剧场的部门,应提前一周填写《贡院大剧场使用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实验室管理中心审核、院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使用。

2.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主席台布置、会标、标语、海报、会议需要的花卉盆景、茶水等由使用部门负责。标语,海报等的张贴,需与剧场管理人员协商,经管理人员同意后,张贴到指定位置。

3.进入贡院大剧场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剧场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要爱护剧场的公物,不随意挪动设施、设备及物品。如发生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使用部门负责赔偿或维修。

三、安全及卫生

1.使用部门入场前需确保贡院大剧场的公共设施安全、清洁卫生。

2.每次大型活动前,剧院管理部门要会同使用部门一起制定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诸如人员疏散,消防器材使用等工作。

3.必须保证各个安全出口处于良好畅通状态。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贡院大剧场,严禁在剧场内吸烟。

5.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私拉乱接线路。

6.严禁在剧院场内、场外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场内放礼花,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安全设施。

7.自觉维持剧院的环境卫生,不得在剧院内进餐及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随处粘贴,乱涂乱画。

8.使用部门必须在使用结束后,对剧院的卫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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