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校网络理政平台 2026级新生录取查询 继续教育报名入口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题网 网上办事大厅 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行政单位   •  后勤基建处   •  通知公告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占位收费温馨提示

2026-05-09  点击:[]


各位新能源车主、教职工朋友们:

为规范校园新能源充电桩使用秩序,坚决杜绝车辆充电完成后长期占位、霸位现象,切实保障全体车主有序轮流充电的合法权益,高效利用校园充电资源,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充电站自2026年5月18日起,上午8:00—晚上24:00点正式启用充电占位收费系统,现将相关事宜明确如下,请各位务必严格遵守:

一、占位收费标准

占位收费规则车辆充电完成后,需在60分钟内及时驶离充电车位;超过60分钟未驶离的,将自动启动占位收费,收费标准为0.3/分钟,单次占位费最高上限为30(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

二、相关要求

请各位新能源车主、教职工严格遵守校园充电管理规定,充电完成后第一时间驶离充电车位,主动挪至指定非充电车位停放,自觉维护充电秩序,杜绝占位、霸位行为。

校园充电资源属于全体师生共享公共资源,占位行为不仅影响他人正常使用,还将产生额外占位费用,请各位务必重视,相互监督、共同维护有序的充电环境。

感谢各位的理解、支持与积极配合,让我们携手共建文明、有序、高效的校园环境!

特此提示。


后勤基建处  

2026年5月9日 


下一条:四川电影电视学院青工委员艾滋病防治宣传专项培训会议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