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自来水供水无负压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我校拟对“四川电影电视学院金牛校区自来水供水无负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四川电影电视学院金牛校区自来水供水无负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控价:〔/〕万元
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项目地点:四川电影电视学院金牛校区校园内。
项目内容:设备基础、预埋件;无负压恒压变频供水设备供应、安装及调试。
服务范围: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内容及后期服务。
二、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叁级及以上)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审验原件并交加盖鲜章复印件)
4、报价函及报价表
(二)企业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资信无不良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该供水设备施工、安装和维保三年以上的经历、经验和成功案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财务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纳税及社保记录)
2、提供近三年内完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提供投标前近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四)信誉要求:
1、企业法人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2、企业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 6月25日8:00至2025年6月27日17:00 前地点:四川电影电视学院金牛校区贡院212办公室或通过招标人指定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高新区西部支行
账 号:440225410910007512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4:30
递交地点:四川电影电视学院(金牛校区)贡院二楼212室
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不予受理。本校只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同时还需提交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形式)。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华大道593号
联系人:程老师、陈老师
电话:028-87516387
六、评审原则及投标须知
1、评审原则
1.1评选专家组将对各采购供应单位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见下表),只有通过了审查的采购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部分的评审。
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标准
序号 |
审 查 内 容 |
通过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若法人代表授权) |
有效 |
3 |
采购供应函签字盖章情况 |
有效 |
4 |
采购供应报价 |
有效 |
5 |
报价表 |
有效 |
5 |
承诺函 |
有效 |
6 |
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
实质性响应 |
注:本表所列所有评审项目均符合要求的则“通过”,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不通过”。 |
1.2 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申请文件,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只有通过了审查的采购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
1.3本项目的报价以磋商后的最终报价为准,评审委员会根据最终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采购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4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或技术部分评审的服务供应商需不少于3家。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的服务供应商达到3家及以上,评审委员会依据报价竞争力和其他综合因素评审;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的服务供应商未达到3家,评审委员会将终止评审,本次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2、采购供应须知
2.1成交的采购供应商须在接到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签订合同。
2.2 采购人不支付采购供应商在采购申请过程中的任何费用。
2.3 采购申请报价。
2.3.1 合同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2.3.2 采购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编制报价。
2.3.3具体报价要求详见技术标准。
2.3.4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壹份正本、贰份副本采购申请文件,要求其封面或扉页注明“正本”或“副本”。
3、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
4.1 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
4.2 采购供应商应将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外层加盖企业公章。
4.3 投标文件递交时密封外层应标(注)明:
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
采购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4.4如因采购供应商延迟递交投标文件或因密封不严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人概不负责。
4.5 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万元。
4.6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供应商报价明显异常,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4.7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合同授予
5.1采购人对成交的采购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待项目验收合格无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采购供应商。
5.2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若查实成交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然可以废除其成交资格,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成交人拒绝修改、完善成交方案;
(2)弄虚作假或与其他采购供应商串通骗取成交;
(3)在采购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
(4)因成交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因成交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明显损害采购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情形。
采购人: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2025年6月23日